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文件政策,赶紧来了解以下!
01、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
02、研究生教育学科新版目录实施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通知,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新版目录有14个门类,共有一级学科117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这是我国第5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通知提出,新版目录自2023年起实施。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结果,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按新版目录进行。在校生及2022年启动招生、2023年9月入学学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
03、明确导师权责
针对此前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认为该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决定充分采纳。
但在进一步扩大导师权益的同时,教育部也对导师的权益范围进行了限制。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
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将研究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不得放纵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不得侵犯研究生学术权益,不按实际贡献排序署名。不得讽刺、挖苦、辱骂研究生或有其他侮辱行为,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关系。
之前有关硕博学生因各种原因被延期毕业、甚至被导师当作免费劳动力以至于自杀的新闻令人胆颤心惊,之后这项规定实施后,规范导师的权责范围,相信类似的新闻和案例会少很多。
04、重点发展专硕事业
教育部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
西部地区、民族高校在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时,申请条件可降低20%。已获得学位授权自主审核资格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增列学位授权点,不参加本次新增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
争取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
说白了,这项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就业和扩大内需,医药、生物、电子计算机等领域应该会有更多的专硕名额,但是对于文科类的专业比如汉语言文学、哲学等,应该没有太大关系。
05、排查近5年硕博学位论文
对研究生质量的严抓,不仅体现在清退分流上,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更能体现我国办好高等教育的决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布《关于开展学位论文规范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对该校近五年硕博学位论文正式进行全面排查,并复核近五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
06、扩大推免以及非全日制招生比例
纵观近年高校发布的招生章程,能明显发现名校专业硕士的录取正在逐步向非全日制转变,推免生越来越受欢迎。
中国人民大学官网发布了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招生调整的公告,2021级全日制仅招收推免生源,统考阶段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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