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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东华理工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创办于1956年,是中国核工业第一所高等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自然资源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地学优势突出、核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建校六十七年来,学校牢记服务国防军工的历史使命,为我国核大国地位的确立、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核地学人才摇篮”和“世界原子能事业的宝贵财富”。

一、招生计划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0人,2024年的招生计划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

普通招考:是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是指符合招生单位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2、3、4点外,还须符合《东华理工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3、4点外,还须符合《东华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照片、录入本人信息、下载填写报名相关表格。

具体报名时间如下:

1.普通招考:2024年1月3日—4月11日

2.“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2023年12月18日—2024年2月29日

(二)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邮寄发出时间为准)如下:

(1)普通招考:2024年4月18日

(2)“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2024年3月10日

2.提交材料如下: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业绩汇总表(一式五份);

(3)思想政治审查表;

(4)两位专家推荐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材料(硕博连读无需提交):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硕士学位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供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及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查询验证报告,学位(往届生)认证均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

(7)硕士学位答辩评议书或决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读无需提交)。

(8)“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申请表,并提供外语水平成绩证明(CET4;CET6;TOEFL;IELTS;PETS5等)、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报名材料不予返还。

3.提交方式:

(1)普通招考的材料邮寄或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软件楼312);

(2)“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材料邮寄或交至各相关招生学院(地址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三)资格审查

1.普通招考:校研招办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校研招办统一通知。

2.“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招生学院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复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各招生学院统一通知。

五、考试形式

(一)考试时间:初定在3月至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待定。

(三)考试内容:普通招考的考试内容为笔试、综合考核;“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为综合考核。

1.笔试:包含英语、业务课1(基础课)和业务课2(专业课),每门课满分100分。具体笔试科目请查阅《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依据考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对外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汇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全校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类考试;

2.笔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

3.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所有录取考生均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学校考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各招生学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三)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的奖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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