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据研招网信息显示,河南理工大学MPA公布调剂指标。
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参加初试的统考科目涵盖拟调入专业初试的所有统考科目,统考科目视为相同。统考科目为数学一(301)的可以调入数学二(302)和数学三(303),考数学的可调入未考数学的,英语一(201)可调入英语二(204),反之则不可调。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综合考虑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和学校情况,对一志愿报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特别是一流建设学科)的考生,在满足学院要求的学术条件前提下,结合考生统考科目数学、英语成绩及个人相关专业背景、综合素质,优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 同一门类下学硕和专硕之间若满足调剂其他基本条件,可相互调剂。
8. 交叉学科门类不得跨门类调剂,只能在本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
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在一志愿专项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可申请调剂到该专业的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 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调剂考生。
11.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问题导致不能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12.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本校内部调剂,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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