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已公布,由于上级部门尚未正式下达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根据上一年招生计划和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现将我校拟接收调剂专业予以公布,供考生参考。
一、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23年国家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我校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不同学位类型考生之间的调剂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4.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近期公布)。
二、拟接受调剂专业
学术学位:心理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部分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口腔基础医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
专业学位: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部分专业)、公共卫生、药学、公共管理等。
具体接收调剂专业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和我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有关专业及要求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信息为准。
三、调剂程序
1.考生请于4月初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所有调剂专业信息将在调剂系统中公布,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在网上调剂系统进行报名并选报我校,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
2.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学院的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参加复试。
欢迎符合调剂要求、有志于我校继续深造、品学兼优的考生申请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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