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报考点网上确认上传材料须知
所有在清远市报考点(4442)报考的考生需按照如下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具体上传时间另行公告。
一、所有考生必须上传的证件照片及标准
(一)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0K。要求: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证件照片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并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不得拿照片翻拍,不得上传复印件。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二、清远市户籍考生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清远市户籍考生均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此外,以下各类考生还须上传:
(一)清远市户籍应届全日制本科、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个人信息页)。
(二)清远市户籍未取得毕业证(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还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清远市户籍往届本科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清远市户籍同等学力考生须上传:同等学力证明。
三、非清远市户籍考生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一)非清远市户籍的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非清远市户籍未取得毕业证(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非清远市户籍在清远市境内工作或居住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非清远市户籍在清远市境内工作或居住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上传:同等学力证明。
同时,上述四类考生还必须上传清远市社保近期至少一个月(9月或10月)参保证明或清远市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涵盖报名确认期间)。
(五)非清远市户籍在清远市境内实习且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1.就读高校实习派出部门开具的派遣证明;2.所在实习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或工作证明;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个人信息页)。
四、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的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 现役军人考生报考研究生考试,除须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传:军人身份证件。
六、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请考生及时关注确认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
(三)不能正常上传资料的考生可到现场确认点办理。地点:清远市教育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4楼405室,联系电话:0763-336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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