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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参考: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为共同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公平有序开展,请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复试准备

(一)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提前准备、并按照招生学院(部)要求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提交如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或纸质版文件:

1.已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东北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后,本人签字确认的《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参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

4.学籍学历证明。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成绩证明

(1)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2)高职高专毕业和本科结业考生还须提交外国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6.其他

(1)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交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其他可反映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招生院部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考生应确保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身份真实且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东北师范大学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用品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招生学院(部)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二、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部)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考生本人凭初试准考证从指定入口进入校园(本部校区入口:人民大街西门、净月校区入口:博硕路雕塑门),考生不得驾驶或乘坐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

调剂考生复试方式和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部)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三、其他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我校将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099608

邮箱:yzb@nenu.edu.cn

2.各招生学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

原创文章,作者:51调剂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51tj.com/archives/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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