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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一、招生方式

除硕博连读考试(2023年9月已完成)、本科直博生选拔(2023年9月已完成)外,我校2024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考核制”开展博士生招生。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综合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第一阶段考试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核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评,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考核制”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24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23年12月15日前,以学院实施细则为准);由所报考导师或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复核公示(预计12月底)后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考试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除高校专职教师(纳入国家高校序列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性质)可报考定向就业外,非定向就业考生被拟录取后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按规定调入我校。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三、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基本条件如下(其它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后文第七条)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五条考试安排两段制考试中”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除以上条件外,考生须仔细查看各学院的相关专业目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考生错报、误报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建议考生在报考前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金融学院按专业招生除外)

四、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15日。

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

(3)交费说明:考生须在报名期间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考费,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不予退回。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留存。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以上第5、第6项材料请考生妥存,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后,候选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研招网参考(一)完成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基本能力测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五、考试安排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

1.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24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

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

其它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

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部分专业、全球价值链研究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它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具体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2.第二阶段考试(复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于2024年4月举行,具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①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综合评价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②其它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综合评价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须按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完成资格审查,提交下列材料(A4纸大小,①-⑩按顺序使用燕尾夹固定):

①《准考证》

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③《复试登记表》

④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⑤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学信档案”>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或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须带照片及公章)

⑥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⑧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⑨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诚信考试承诺书》以及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

①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力资源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存档备查,不予返还。

④学院如另有要求的,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不予返还。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拟于2024年1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结果。

六、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1.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本科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

3.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贸大研工发〔2021〕18号).pdf》的具体细则。

4.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评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之星”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学研究,产出原创性、高质量、标志性学术成果,并给予奖励;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海外学习交流项目资助,国家或学校提供出国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规定为准。

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七、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导师、学院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金融学院除外)。

特别说明:因我校各博士招录途径拟录取结果确定存在时间先后(时间顺序为: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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