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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长春工业大学

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63人(包括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招生数及导师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适当调整。

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对象,为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

(二)“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是指各学科对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博士学位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通过综合考核,选拔出学术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名。

“申请-考核制”考生英语水平,近五年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已发表本人为主要作者,代表本人外语能力的高水平论文;

9.其他能说明英语水平的佐证材料,由学院考核小组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网上报名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29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二)所有考生均须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80元/人,请考生按我校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报名费缴纳时间及方式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报名完成后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一份;

4.非应届考生:本科及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证复印件或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9.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长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提交《长春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10.学院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各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的选拔时间为每年3月至5月(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时间为每年4月至6月。

综合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自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及英语能力等。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四)拟录取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整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相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学习及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就业方式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档案不转入我校。

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博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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