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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安徽师范大学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考方式及招生专业计划

共有16个专业拟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详见《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博士报考条件

1.满足我校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中对考生提出的报考条件。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或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并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截止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

4.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思政课教师在职攻博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

3.报考人员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录取后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基本条件。

3.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4.教师教育相关专业在职教师,立志为教育事业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且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回到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的32所地方师范院校(定向单位)就业。根据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北京师范大学组团博士招生工作方案,2024年我校定点招收青海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阿坝师范学院和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受援高校在职骨干教师。

5.有2名教师教育相关学科具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与缴费

1.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4月6日

2.网址:https://yz.chsi.com.cn/

3.报名费用:250元/人

4.缴费方式:网上缴费,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已报名参加我校第一批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的考生中,未通过审核或考核未被拟录取者,可参加公开招考,但需重新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

1.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20日

2.考生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版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4月19日

2.地点:具体详见报考学院4月中旬公布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3.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环节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2.初试时间:2024年4月20-21日

3.初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下午、22日全天。

2.复试地点:各报考学院。

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内容,详见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六、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总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详见所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二)录取要求

1.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须及时将协议提交到录取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2.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录取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及时到县级以上医院参加录取体检(附件5),并在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交医院出具的纸质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2024年秋季入学,一般为三年。

(二)学费:100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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